| 
				 
				
				會章 
				  
				
				1.本會定名為「曲藝草蘆」,英文名稱為 
				
				  
				
				"song art  grass shed",以下簡稱本會。  
				 
				2.本會地址﹕香港,石澳,大浪灣村,38號 村信箱38號  
				 
				3.本會在政府註冊非牟社團,與各社團互相交流, 
				
				  
				
				發揚慈善團體音樂歌唱藝術,並與各社團合作,服務社區。  
				 
				4.任何有興趣人仕,及贊同本會宗旨,經本會會員介紹, 
				
				  
				
				可申請加入為本會會員,並經執委會議通過後,得成為正式會員。  
				 
				5.任何社會人仕,熱心協助本會會務者,經大會通過後, 
				
				  
				
				聘請為名譽會長及顧問。  
				 
				6.本會設有執行委員會,開會後由執行委員會執行一切會務。  
				 
				7.全體大會每年舉行一次,會在2-3期間月舉行,由執行委員會召開。  
				 
				8.執行委員會乃是本會之最高執行機關,本會註冊持牌人, 
				
				  
				
				為永遠執行委員,內設主席一人,秘書一人,財務一人。  
				 
				9.執行委員之職權如下﹕  
  1) 執行委員會主席﹕簽發對內外文件及對外代表本會, 
				
				    
				
				
				負責大會報告並答覆諮詢。 
				
				  2) 
				副主席﹕負責記錄會議,若主席有事不能出席會議, 
				
				     主席授權秘書據案答發對內外之文件及對外代表大會。 
				
				  3) 
				總斡事﹕負責本會一切收支及會計制定預算,算表, 
				
				     按期提交執委會審,提款時須經執委會主席簽署乃得生效。  
				 
				10. 執委會會議每2月舉行例會一次  
				 
				11. 本會會員皆可享有下列權利﹕(1) 創作權(2) 表決權 
				
				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(3) 
				參與本會一切活動  
				 
				12. 本會會員皆有下列義務:(1) 遵守會章(2) 遵守各種會議決定  
				 
				13. 凡本會會員或執行委員會如有下列行為者經大會 
				
				    
				通過即除其會籍﹕  
    (1) 破壞本會名譽者 (2) 貪污潰職者  
    (3) 在會內有煽動行為者 (4) 遺反會章者  
				 
				14. 本會會章經大會通過後執行,本會為非牟利機構,本會結束時, 
				
				    所有基會費撥作慈善用途,會員不得瓜分本會資產。 
   
			
			 請各界踴躍捐助,歡迎以個人名義捐助, 
				
				
				以機構名義讚助全場經費或部分經費更表歡迎 
				
				
				請電23443002李查詢   沒有電話號碼顯示不接聽  |